论_黄帝四经_国际道学网
2024年04月26日  |  星期五  |  甲辰年三月十八  |  简体

2020-01-05 | 来源: 《黄帝四经》经法 | 作者: 佚名 | 阅读:2377

人主者,天地之□也,号令之所出也,□□之命也。不尊天则失其神,不重地则失其根,不顺(四时之度)而民疾。不处外内之立(位),不应动静之化,则事窘於内,而举窘於外。(八)正皆失。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(重地)则得其根。顺四(时之度),□□□而民□□疾,□外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(事)得于内,而得举于外。八正不失,则与天地总矣。天执一明(三定)二,建八正,行七法,然后□□□□□□之中无不□□矣。岐()行喙息,扇蜚(飞)()动。无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不失其常者。天之一也。地执一以明三。日信出信入,南北有极,(度之稽也。月信生信)死进退有常,数之稽也。列星有数,而不失其行,信之稽也。天明三以定二,则壹晦壹明,□□□□□□□□(天)定二以建八正,则四时有度,动静有立(位),而外内有处。天建□□□□□明以正者,天之道也。适者,天度也。信者,天之期也。极而(反)者,天之生(性)也,必者,天之命也。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者,天之所以为物命也。此之胃(谓)七法。七法各当其名,胃(谓)之物。物各□□□□胃(谓)之理。理之所在,胃(谓)之□。物有不合于道者,胃(谓)之失理。失理之所在,胃(谓)之逆。逆顺各自命也,则存亡兴坏可知。□□□□□生慧,慧则正,(正)则静,静则平,平则宁,宁则素,素则精,精则神。神之□,(见)知不惑。帝王者,知此道也。是以守天地之极,与天俱见,尽□□四极之中,执六枋(柄)以令天下,审三名以为万事□,察逆顺以观于(霸)主危亡之理,知虚实动静之所为,达於名实□应,尽知请(情)伪而不惑,然后帝王之道成。六枋(柄):一曰观,二曰论,三曰僮(动),四曰转,五曰变,六曰化。观则知生死之国,论则知存亡兴坏之所在,动则能破强兴弱,转则不失讳(讳)非之□,变则伐死养生,化则能明德徐(除)害。六枋(柄)备则王矣。三名:亦曰正名,一曰立而偃,二曰倚名法而乱,三曰强主灭而无名。三名察则事有应矣。动静不时,种树失地不宜,□□地之道逆矣。臣不亲共主,下不亲其上,百族不亲其事,则内理逆矣。逆之所在。胃(谓)之死国,伐之。反此之胃(谓)顺之所在,胃(谓)之生国,生国养之。逆顺有理,则请(情)伪密矣。实者视(示)(人)虚,不足者视(示)人有余。以其有事起之则天下听。以其无事安之则天下静。名实必相应则定,名实必相应则静。勿(物)自正也,名自命也,事自定也。三名察则尽知请(情)伪而(不)惑矣。有国将昌,当罪先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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