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九章
2023-03-21 | 来源: 马王堆帛书老子《道德经》(秦复观校定) | 作者:
老子 | 阅读:3969
帛书版:
和大怨,必有余怨,焉可以为善?是以圣人执右契①,而不以责于人。故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夫天道无亲,恒与善人。
传世版:
和大怨,必有余怨,安可以为善?是以圣人执左契,而不责于人。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版本重大差异:
①执右契:传世版是“执左契”,恰好相反。帛书甲本是“执右契”,乙本是“执左契”,高明说:“从经义考察,甲本是‘是以圣人执右契,而不以责于人’,乃谓圣人执右契应责而不责,施而不求报。正与老子所讲‘生而弗有,长而弗宰’之玄德思想一致。乙本‘执左契’义不可识,虽经历代学者旁征博引,多方诠释,仍不合老子之旨。据此足证帛书甲本当为老子原本旧文,乙本与世传今本皆有论误。今据上述古今各本勘校,老子此文当订正为:‘是以圣人执右契,而不以责于人。’右契位尊,乃贷人者所执。左契位卑,为贷于人者所执。圣人执右契而不以其责于人,施而不求报也。”不过高亨说:“左契右契孰尊孰卑,因时因地而异,不尽同也。”可能这也是经文发生改变的原因之一。
直译:
调和大的怨恨,必然有余怨不能消除,又怎么能说是妥善的处理方法呢?所以圣人持有契券,但从不向人讨还。有德之人就像契券的保管人一样,持有但不去讨还;无德之人就像掌管税收的税吏一般,分毫都不能差少。天道不会特别亲近谁,但它从来都只和善人在一起。
【注译:秦复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