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
帛书版:
夫兵者①,不祥之器也。物或恶之,故有欲者弗居②。君子居则贵左,用兵则贵右,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③。兵者不祥之器也,不得已而用之,铦袭为上,勿美也④。若美之,是乐杀人也。夫乐杀人,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。是以吉事上左,丧事上右。是以偏将军居左,上将军居右。言以丧礼居之也。杀人众,以悲哀莅之⑤。战胜,以丧礼处之。
传世版:
夫佳兵者,不祥之器。物或恶之,故有道者不处。君子居则贵左,用兵则贵右。兵者,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。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为上,胜而不美。而美之者,是乐杀人。夫乐杀人者,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。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。偏将军居左,上将军居右,言以丧礼处之。杀人之众,以哀悲泣之。战胜,以丧礼处之。
版本重大差异:
①夫兵者:传世版为“夫佳兵者”。“佳”字放在这里有些莫名其妙,引起了很多猜测。有人认为是“唯”字,有人认为是“嘉”字,也有人认为是“善、美”之义,河上公注本认为是“修饰”的意思,而王弼注本这一章空缺,有学者据此认为这一章可能是后人掺入的。直到帛书版出土之后,人们才发现这个字原本是没有的。
②故有欲者弗居:此处,传世版的改动与第二十四章相同,都是把“有欲者”改成了“有道者”,好像“欲”是洪水猛兽一般。对于欲,老子反对的是私欲,说“少私而寡欲”,又说“欲不欲”。欲不欲本身就是有欲,只不过是以“不欲”为欲,而“不欲”的“欲”指的正是个人私欲,偏私、主观之欲。至于说“欲”通假为“裕”,“裕”再通为“道”,如此强解就完全没必要了,《道德经》全文那么多“欲”字和“道”字,又何须独此一处假借别字。
③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:这句话在帛书版中上承“君子居则贵左,用兵则贵右”,然后引出“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”,前后成因果关系,表示“就算从礼法来看,兵器也非君子之器”。而传世版把因果关系修改了,改成“兵者,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”,因为不祥而非君子之器,巧妙地避开了礼法的问题。为何要避开呢?大概是当时提倡礼法的那些人,也提倡君子佩剑吧,而老子对此是明确反对的。如第五十三章所说的“盗竽”,就有“服文采,带利剑”的描述。
④铦袭为上,勿美也:为什么兵器非君子之器呢?因为兵器是以锋利为美,便于杀伤为上,所以不要去称赞它,称赞它也就意味着喜欢杀人。而传世版把“铦袭”改成了“恬淡”,把“勿美也”改成了“胜而勿美也”,意义相去何止千里。“铦”指锋利,“袭”指重复,二字合用表示“锋利再锋利”,越锋利越好。改成“恬淡”,则与文义不合,哪有“恬淡”地使用兵器杀人的?“勿美”本来是指不要喜欢兵器,改成“胜而勿美”,就变成用兵胜利也不要自得,同时与“恬淡”配合起来,可谓极尽穿凿之能。
④以悲哀莅之:传世版为“以哀悲泣之”。悲哀是一种氛围,所以用莅之,表示悲哀笼罩的意思。而“哀悲泣之”,却变成了情绪,或是丧葬礼仪?事实上,“哀兵”之哀,是无声的、沉默的,在沉默中又蕴含着爆发的力量,并非集体哭丧。
直译:
兵器是不祥的器物,众生都很厌恶被它伤害,所以想要有所作为的人,不会使用它。君子日常生活中以左为尊位,而用兵打仗则以右为尊位,所以兵器不是君子日常需要的器物。兵器是不祥的器物,不得已才会使用,它以锋利便于杀伤为上,不要去称赞它。如果称赞它,就是喜欢杀人,而喜欢杀人,是不可能得志于天下的。所以办喜事以左边为尊位,办丧事以右边为尊位。偏将军处在左位,而上将军处在右位,说是用丧礼来对待兵事。杀人众多,用悲哀的心情来对待;打了胜仗,用丧礼的规制来处理。
【注译:秦复观】